关于评选202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特聘专家: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在疫情和灾情的双重考验之下,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安科院全体专家,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同时,用行动和成绩表现了安全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重视程度,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安科院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评选202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1. 二、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水利、交通、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保险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2、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社会中介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专家、学者、政府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成就的生产一线人员;
    3、安科院正式聘任的安全生产专家。
  •     (二)表彰名额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30个、先进个人50名(每单位限2名)、优秀专家30名。
  1. 三、评选条件

  •     (一)先进单位条件
        1、当年度未发生重伤一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可放宽到三级),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
        3、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按要求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4、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取得突出成绩。
        5、获得设区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媒体安全生产工作表彰或经验报道;在省级及以上政府媒体(纸媒、网站)上发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论文、经验介绍;创新性经验做法在设区市以上区域或所在行业被推广;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科技成果奖励、发明专利。
    注:其中1、2、3项为必要项,其他项为分项。
  •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所在单位当年度未发生重伤一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热爱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全管理或安全技术、安全咨询、教育培训等)三年以上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为行业或本单位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信息化、双重预防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建设做出主要或突出贡献。
        4、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形成体系或特色成果并取得社会认可(发表论文/专著、发明专利、获得媒体报道、政府或社会奖励等)
        5、参与重大项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以上)相关工作、重大事故调查、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设区市级安全生产领域课题研究等活动
        6、其他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或做出的贡献。
    注:其中1、2、3项为必要项,其他项为分项。
  •     (三)优秀专家条件
        1、积极参与了我院开展的各项业务,并在业务中起到关键支撑性作用。
        2、受我院指派为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检验、技术咨询、项目评审);协助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风险管理师推广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4、编辑、出版、发行有关安全科技、管理等学术类书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5、组织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成果的研究、评价、展销和推广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6、参与制定了省、市等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注:其中1、2、3项为必要项,其他项为分项。
  •      四、申报材料及评选程序

  •     (一)申报材料
        1、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附表1)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附表2)。
        2、材料内容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内容真实,每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并配照片若干作为典型材料在安科院官网、安科院合作新媒体平台宣传。
        3、申报表打印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2021年度安科院评选先进申报材料+单位名称/个人名称”统一命名,发送至安科院秘书处邮箱:jichai001@126.com
        4、优秀专家无需填写申报材料,将由安科院安委会根据本年度特聘专家参与度、贡献度进行评选。
        5、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到20221月8日。
  •     (二)评选程序
  1. 1、安科院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申报材料,从安委会中抽调人选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2. 2、评选出的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专家由院长签发后在安科院官网发文公示、表彰。
    以上如有不明事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或致电咨询秘书处:
    
    
    

    
    
    管老师 13273716657    杜老师 18703867198
    
    
       河南省安科安全技术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3. 附件:1、安科院关于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4.             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5.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